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学业预警和有关学业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2浏览次数:2076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落实以生为本理念,促进学生更好成长、成才,依据《巢湖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暂行办法》(校字〔2017〕178号)和学校学籍管理、转专业等文件,现将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以及有关学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学业预警工作

1.学业预警对象:因学习成绩、上课考勤以及遵守纪律等原因而可能留级、退学以及不能如期毕业、获得学位的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含延期毕业学生)。

2.教务系统对需预警的学生做了初步筛查,请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内查阅,并认真核对预警名单及学生学业实际情况,确保无差错、无遗漏。

3.根据《巢湖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17〕123号),从2017级学生起实行留级和退学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1)学生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门数40%以上不及格者(含补考、缓考通过课程)或一学年获得学分(含补考、缓考通过课程)低于所修全部课程总学分60%者,应予留级。

2)任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门数60%以上不及格者(含补考、缓考通过课程)或一学年获得学分(含补考、缓考通过课程)低于所修全部课程总学分40%者,应予退学。

二、有关学业管理工作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转专业等有关文件规定,学生毕业需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因转专业、休学、保留学籍等原因,未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获得相应学分的,需要予以补修或重修。

三、工作安排和要求

1.学业预警类型与学业预警程序按学业预警办法规定执行,各学院于11月22前完成,并做好过程管理和预警通知单存档工作。

2.对照相关文件,全面清查学生因转专业、休学等原因课程需补修或重修情况,各学院于11月30前完成,并将清查结果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学期学业预警和有关学业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责任到人。其他学业方面的问题及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籍科方帆老师联系(82360387)

附件:巢湖学院学生学业预警实施暂行办法.pdf



                              教务处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