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9浏览次数:1749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运行,强化教学管理,确保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切实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于118日开始进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主要围绕以下9个方面内容进行:

1.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2.教学质量监控;

3.教师能力提升;

4.教学研究与改革

5.专业建设与认证

6.课程建设与改革;

7.实践教学;

8.创新创业教育;

9.特色形成与创新。

二、检查重点与方法

本次检查的重点:在规范的基础上,着重内涵与质量;在常规管理的基础上,着重教学改革与发展;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着重实践教学;在系统性的基础上,着重关键环节和重点内容。

本次教学检查主要采用学院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检查程序

1.二级学院自查

时间:118日—228

要求:各学院成立期末教学检查组,对照检查主要内容认真自查,详细记录检查结果,并就自查情况撰写写实性自查报告。

2.学校检查

时间:31日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材料准备

1.各学院根据期末教学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待检查的有关材料。

2.各学院根据自查的期末教学检查情况认真撰写期末教学检查自查报告书。

五、有关要求

各学院须对本次教学检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和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学院自评务必客观、真实,内容须具体到教研室、教师、课程、班级和学生等。各学院要根据自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制定科学、有效的整改方案,认真整改,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和层次。

 

 

教务处

202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