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次数:3502

各学院: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巢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20152号)的有关规定,教务处启动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所有2019年度立项国家级、省级项目,以及延期整改的项目。2020年立项的国家级、省级项目校级项目完成研究目标,可提前验收结题。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提交结项材料

各项目负责人于5月611登录“巢湖学院大创项目管理”(http://chxy.zlgc2.chaoxing.com/)使用个人学号和密码登录进入个人门户,点击“工作台”选择“在线申报”,并按照要求填写项目基本信息(注:填写项目名称时请统一命名为“XX年度国家级/省级/校级结题+项目编号+姓名、项目成员信息并上传结项材料,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逾期未交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作自动撤项处理。具结题见附件1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任务书;

3.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4.项目结题报告书;

5.项目过程性支撑材料,如实施情况记录、研究工作日志、导师指导记录原件、主要参考文献资料目录、项目研究实施方案、调查问卷、图片及相应文字说明等;

6.研究成果支撑材料:项目成果材料包括研究报告、论文、软件、专利、实物等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提交论文电子版;若成果获得奖励或授权专利,提交证书复印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若以实验项目完成的项目,提交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若成果为软件,需提交软件著作权

结题材料以压缩包上传系统。关于结题验收标准见附件2.

审核

1)学院审核。512-15日,学院教学秘书使用个人账号登录“巢湖学院质量工程网”进行审核。

2)教务处审核。516-19日,教务处根据学院审核情况组织项目审核,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提交专家评审。

评审

5月20日—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进行评审     

四、验收成绩评定

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其中,优秀等级比例不超过总量的20%。评定为优秀等级的项目要注重创新性和学生创新能力的提升,项目成果应有良好的展示度(如实物、专利、论文等)。对存在研究无实质性内容、材料拼凑、抄袭等现象的项目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五、其它

1.各项目组需填写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3),并将统计表电子版报送所在学院,由学院教学秘书负责统计。

2.项目团队未完成既定研究任务的,需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的项目作撤项处理。撤项的项目需退回全部或部分前期经费。

3.通过验收的学生可认定相应创新创业学分,指导教师则给予相应工作量课时补助。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联系,联系人:江萍,联系电话:0551-82362277。

特此通知。

 

附件:1.巢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用表.zip

          2.巢湖学院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标准.docx

         3.巢湖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统计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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