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直相关单位:
为做好实践教学基地和就业基地建设,深化“以服务为宗旨、以基地为依托、以市场为重点、以质量为目标”的实践教学和就业工作思路,提高实践教学基地和就业基地在人才培养和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搭建实践教学平台,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毕业生的整体就业质量。经学校研究,拟于2021年暑期开展实践教学基地和就业基地走访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基地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
正式签订协议的实践教学基地和就业基地。
(二)推荐标准
1.实践教学基地推荐标准
(1)基地建设有明确的管理模式与运行机制,并建立能完成教学任务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保障体系;
(2)有适合开展实践教学的服务、生产、科研设备和条件,有较高素质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能较好完成实践教学各项任务;
(3)能接受相关专业一定数量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并能提供满足教学需要和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实习内容的指导教师;
(4)能满足学生生活、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5)产业发展态势良好,层次较高,规模较大,与学校协同育人合作机制已基本形成,有助于人才培养;
(6)已连续两年接受实践锻炼的学生年平均数不少于40人,师生满意度高。
2.就业基地推荐标准
(1)基地须是依法成立、资质完整,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经营状况稳定的单位主体,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的能力;
(2)已与学校正式挂牌合作的基地,须连续两年录用过我校毕业生,并有我校毕业生在职;暂未正式挂牌合作的单位,须有共建基地意愿,且近三年已累计录用我校毕业生不少于10人;
(3)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专业需求、学历层次与学校的专业设置吻合度高,有持续招聘我校毕业生的计划;
(4)用人单位与我校有进一步开展产学研、创新创业等多方面合作的计划。
(三)推荐名额
参照以上标准,并按照就近和节俭的原则,由各学院推荐2-3个实践教学基地或就业基地。
(四)推荐方式
各学院填写《巢湖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和就业基地走访调研推荐表》(见附件)。
二、走访活动实施方案
学校根据推荐的基地情况另行拟定
三、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实践教学基地和就业基地走访调研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积极遴选推荐。
(二)专人负责,准确填报。请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于2021年7月12日(周一)下班前将推荐表(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发送至教务处杨涛,纸质版签字盖章交至教务处实践科(求实楼2008室),联系电话:0551-82361175。
教务处 学工部 办公室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