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冬季安全用电的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1-11-08浏览次数:3331

全体师生员工:

冬季来临,学校用电量急剧增加。为强化冬季用电安全管理,增强师生安全用电意识,保障教学、科研、生活等用电安全,现就冬季用电安全提示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须严格遵守学校安全用电规范要求,不使用违章电器。

二、教职工下班或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切记关闭各种电器设备电源;学生离开宿舍关闭电脑、空调等电器。其中,手机电池等蓄电池充电时,务必做到人走断电,杜绝安全隐患。

三、办公、生活场所,禁止使用具有明火性质(电热丝发热取暖)电器,不违章用电,不私拉乱接电源,不用插排串联电源。

四、根据《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要求,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建议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

五、办公、生活场所使用空调取暖时,不要再使用电暖气等大功率用电设备,避免负载过大,导致用电高峰期开关跳闸或线路过热起火引发火情。

六、空调、电暖气等大功率设备须使用专用插座,尽量减少在一个电源插排上安插过多插头,以免插座过载而发生危险。

七、使用电器须注意电源线不被重物压住,避免电线折断或外敷绝缘体破损而发生电线短路或漏电,并且插拔电源插头时要着力于插头,不要拽拉电线。

八、取电设备设施周围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九、使用时间长、陈旧老化、故障频繁电器设备须定期组织维保,确保使用安全。

十、电器设备使用出现糊味、焦味,须立即切断电源,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排查检修,请勿擅自处理。

安全用电关乎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关乎学校安全稳定,请大家自觉遵守学校用电安全要求,防患于未然,共建安全、文明、节约型校园。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