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8浏览次数:5776

各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将本学期补(缓)考工作安排如下:

本次补(缓)考除部分公共课程外,其余课程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安排。各学院需在109日(周)下午5时前提交本学院补(缓)考安排情况汇总表。

一、考试时间

学校统一安排考试时间:1010-16

学院自行组织考试时间:1010-23

二、考试地点

各学院按照上学期教室分配方案,完成考场和监考教师安排;完成安排后请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

学校统一安排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课程

原则上为上学期所有考试课程。对于上学期期末无故旷考缺考、考试作弊学生,根据学校管理规定,不得参加此次考试,作重修处理。

四、试卷印制及分送

各学院于108日(周)下午5时前将补考及缓考试卷送教务处教务科印制,1011日(周)上午11时前取回试卷,并分装保管。根据各学院考试时间及地点安排,届时分送试卷至各考场。

五、阅卷及成绩登录

各门课程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收回试卷及考场记录表,根据课程安排教师阅卷。考试成绩于1031日前由各学院组织相关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考试试卷应分专业、分年级、分课程统一整理装订。

六、其他事项

(一)监考教师:由各学院自行抽选教师安排,监考工作量计入年终总工作量。

(二)遇跨学院开课课程,请各学院先进行沟通,再进行排考安排,完成安排后请认真核对考试安排,如有冲突,请及时调整。

(三)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考试学生必须带齐有效证件,准时到达考试地点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发现替考、抄袭等违纪作弊现象,学校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考试,注意做好试卷保密工作。各位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考试规定,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打印考试学生名单以便考试时签到核对。

(五)教务处届时根据各学院考试安排组织巡考。

(六)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落实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做好返校参加考试学生联系和信息上报工作。

(七)返校参加考试学生,需提前提出返校申请,经各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返校参加考试,返校时须确保健康码、行程码正常,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满足以下条件:

1.返校前7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

2.返校前7天日常健康监测正常,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如出现以上症状的,须经医院就诊确认排除感染风险者。

(八)各学院自行组织的补(缓)考考试中不符合条件无法返校考试考生可由各学院报教务处批准后安排线上考核或延期单独组织考试。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补(缓)考考试不安排线上考核或延期单独组织考试。

 

                                         教务处

                                        2022年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