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1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单位、各部门: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对做好“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良好育人环境,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对于推动全党以优良作风、严明纪律奋进新征程至关重要。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将党中央以及中央纪委、省委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通知中部署的各项任务严格落实到位。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抓好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严格家教家风,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切实将正风肃纪有关要求执行到位。

二、坚决纠治“四风”,弘扬新风正气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把培树新风正气同传承节日文化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抵制“四风”、厉行节约,自觉反对讲排场比阔气、攀比炫富、奢侈浪费等不良习气,把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硬杠杠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要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铺张浪费,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广大师生清廉过节、勤俭过节。要坚决杜绝层层加码、过度留痕、“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以优良党风政风持续引领校风教风学风家风向上向善。

三、严明纪律要求,筑牢廉洁防线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的纪法培训、廉政提醒,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养成纪律自觉守牢拒腐防变防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我省实施细则,带头做到“十个严禁”纪律要求: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二是严禁违规公款赠送节礼、购物卡;三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四是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家长或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五是严禁私车公养、公车私用;六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七是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八是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九是严禁向相关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十是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救助等活动,解决好党员师生实际困难。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和外出报备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安全和保密检查,完善应急预案,排查风险隐患,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第一时间请示报告、稳妥处置,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贯通运用“四种形态”,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典型问题一律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反“四风”、拒腐蚀、防“围猎”,主动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监督举报电话:0551-82362578

监督举报邮箱:jsc@ chu.edu.cn

 

 

             中共巢湖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