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2019年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31浏览次数:650

校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了解2019年“十三五”规划执行落实情况,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开展“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执行情况自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相关单位对照《巢湖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改革主要指标与任务年度分解表》,认真总结2019年度规划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发规处报送以下材料。

1. 《XX(单位)“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2019年度执行情况自查报告》。从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三个方面撰写。

2. 《巢湖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改革主要指标与任务2019年度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

3. 《巢湖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主要量化任务2019年度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

二、工作要求

1. 报送时间:2020年1月10日(周五)下午下班前。

2. 报送方式:以电子版通过政务平台点对点报送给发规处张凌晨老师。

3. 材料要求:自查报告语言精练、实事求是、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巢湖学院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见电子政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