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开展2023年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4-01-24浏览次数:10

    为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总结2023年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巢湖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学校成立由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估处、教务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组成的校级教学督导考核工作组,对校级教学督导员进行考核,各教学学院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组成的教学学院教学督导考核工作组,对本院教学督导员进行考核。

    1月18日上午,校级教学督导考核工作组在发规处会议室开展校级教学督导考核工作。发规处副处长关鹏对教学督导考核的工作内容和流程做了说明和要求。校教学督导组副组长黄寿军教授介绍了校教学督导组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对督导工作提出了反思和建议。考核工作组通过认真查阅督导工作材料、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校教学督导组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位校级教学督导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

    教学督导是学校“九主体、五层级、五闭环”本科教学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工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高度重视督导工作,对督导工作条例进行修订和完善,赋予教学督导员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反馈和咨询等更多职责,为持续稳定教学秩序、规范教学活动、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起到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文/高晓宝 初审/关鹏 部门审核/李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