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5浏览次数:795

各学院、校直各单位:

为加强国有资产全过程动态管理,及时掌握资产变动信息,进一步提升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性,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开展2022年度国有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校所有入账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二、盘点内容

(一)清查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人、存放地点、所属实验室等信息的准确性,对有误或已发生变化的资产信息进行更新。

(二)清查资产标签的完整性,对已损毁或缺失的固定资产标签进行重新打印粘贴。

三、盘点流程

盘点工作主要基于“巢湖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具体流程为:

(一)各部门盘点(2022年12月16日-12月31日)

第一阶段:资产使用人(管理人)对名下资产进行盘点核实,并根据盘点结果在“巢湖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资产信息更新,操作方法为:登陆“智慧巢院”,进入“资产系统”,点击:“我要盘点”→ “选择并打开盘点单”→ “选择盘点方式”→ “录入盘点信息(录入盘点数量,更新存放地点、使用状况信息。使用人信息向部门资产管理员申报更新)”→“保存”→“上报”。

第二阶段:部门资产管理员审核资产使用人(管理人)提交的资产盘点信息,并根据审核结果在“巢湖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更新并上报盘点结果,操作方法为:登陆“智慧巢院”,进入“资产系统”,点击:“盘点管理”→ “盘点”→ “选择并打开盘点单”→“选择盘点方式” →“录入盘点信息”(录入盘点数量,更新存放地点、使用人、使用状况等信息)”→“保存”→“上报”。

第三阶段:各部门结合盘点信息,现场清查本部门资产标签的完整性,列出已损毁或缺失的资产标签清单,报国资处打印并重新粘帖。

各部门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资产盘点工作,并提交资产盘点信息。

(二)学校审核(2023年1月8日前)

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各部门提交的资产盘点信息进行审核,根据审核情况组织抽查核验,完成盘点数据回写和资产信息更新。

四、工作要求

资产盘点是夯实资产管理基础、落实资产管理工作责任的重要抓手,各单位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动员,认真落实各环节工作,保证盘点数据完整、真实、准确。资产盘点要落实使用人的主体责任,请使用人根据“巢湖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名下资产账并结合实物认真盘点。由于岗位变动、部门变化、退休离职等原因需要更换使用人的资产,请使用人及时办理资产交接或调拨工作。盘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盘点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秦鹏生     

联系电话:0551-82362333

 

附件:巢湖学院资产盘点操作手册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2年12月16日

巢湖学院资产盘点操作手册(2022.1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