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3浏览次数:862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巢湖学院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人员),且“巢湖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

2.参评学术论文须是2021年度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的本学科学术论文(含《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文章),以及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和《安徽日报》上发表的理论性文章。

3.属下列情况者不能申报:

1)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会议综述、资料汇编、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

2)著作权争议尚未妥善解决的学术论文;

3)涉及国家机密的学术论文。

二、评选标准

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推行同行专家评议制度,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其中,

1.创新水平(40分):指论文提出的观点、方法等方面有独到之处,有新观点、新的发现、新的发明等,促进了学科繁荣和发展,为推动科技进步起到了积极作用。

2.学术价值(50分):指论文对本学科系统知识的影响以及对本学科的积极推动作用,或对科技进步、生产实践和经济建设的指导和促进作用,侧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潜在效益。

3.逻辑论证和学术规范(10分):指论文主题明确,立论清晰;论据充分、科学、可靠;分析综合全面,推论严谨,逻辑性强;数据处理、实验设计、实验方法先进可靠;结论准确、严密;论文写作及参考文献引用规范。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

1.个人申报(20221213日—122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作者(第一完成人),按要求填写《巢湖学院优秀学术论文申报表》(附件1),同时提交论文完整版权页(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等)及获奖、评价、转载、引用、检索等支撑材料至所在单位。

注:以上材料(《申报表》;论文完整版权页;获奖、评价、转载、引用、检索等支撑材料)须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统一使用浅蓝色封皮、封底胶装成册)。

2.学院初审(20221221日—1223日):各学院根据优秀学术论文评选条件认真组织推选,按要求填写《巢湖学院优秀学术论文申报汇总表》(附件2),连同论文纸质材料于规定时间内报送科研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含《汇总表》;《申报表》;论文及支撑材料)至电子信箱:kjc@chu.edu.cn

3.学校评审(20221224日—1225日):学校组织同行专家根据学术论文的创新水平、学术价值以及逻辑论证和学术规范等评价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科研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联系。

联系人:张平改  联系电话:82855636

附件1-4.rar

  

科研处      

2022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