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研平台自主设置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浏览次数:403

各单位、各部门:

推进高端科研平台建设,加强规范管理,根据中共巢湖学院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工作的(校党字〔2020〕113号),结合工作需要,现开展科研平台自主设置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选聘工作,并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培育建设的省级以上科研平台安徽省高效智能光伏组件工程研究中心、安徽省高频软磁及陶瓷粉体材料工程研究中心、环巢湖乡村振兴协同技术服务中心。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级以上科研平台环巢湖文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工业陶瓷制备与应用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选聘岗位和条件

科研平台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设置1 个内部管理岗位(如秘书、行政助理等),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暂不纳入学校岗位设置管理范畴。所聘岗位人员面向校内教职工进行选聘,其中理岗位(如秘书、行政助理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45 周岁,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

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细致有条理,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强的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工作执行力强。

文字功底较为扎实,具有较为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一定的外语水平。

非行政管理人员且不担任学校任何行政职务。

符合设置岗位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三、任职期限与待遇

各岗位工作人员由各科研平台自行组织选聘,结果报科研处备案,由学校发文确认。任职期限为 1  1 聘所聘人员实施校内聘岗和科研平台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照0.5万元/人/年标准发放劳务津贴

四、选聘程序和要求

)选聘程序

1.选聘通知发布。36日前,科研处公开发布选聘通知,科研平台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

2.教师个人申报。3月10日前,意向教师对照各科研平台岗位设置信息和选聘条件,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填报《巢湖学院科研平台自主设置管理岗位人员竞聘上岗意向表》附件1)(注:一式两份,所应聘科研平台和科处各存一份,并将材料报送至相关科研平台负责人。

3.科研平台选聘。315日前,各科研平台自行成立选聘工作小组,具体做好人员选聘工作。选聘的组织形式、考核方式与内容、人选公示等由科研平台自行确定。

4.人选备案公布。 3月17日前,各科研平台所确定的人选名单同《巢湖学院科研平台自主设置管理岗位人员竞聘上岗意向表》一并报科研处备案,并经学校研究后发文公布,人员随后正式上岗。

有关要求

1.本次选聘工作充分赋予各科研平台的管理自主权。

2.选聘人员的工作任务以本科研平台事务为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内容,具体由科研平台负责人确定。

1协助拟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切实落实。

2协助做好有关课题研究、申报工作。

3负责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宣传、接待、会议、资产、考勤、报销、收发、档案建设等

4做好内外联系沟通和学术交流工作。

5做好科研平台的评估、跟踪、研判和对接等工作。

6完成科研平台负责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3.要突出对人员的业绩、价值和贡献衡量,对选聘的人员要以科研平台建设目标、科研管理目标、教学量化任务等完成情况为依据,加强绩效考核参见附件2,做好科学评价。

4.意向教师选聘时,是否需要提供个人业绩材料,由各科研平台自行确定,学校不做统一要求。

望各科研平台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做好本次管理岗位自主设置和人员选聘工作,相关学院和单位要积极给予支持与必要协助,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大局意识,从切实推进学校、学院发展出发,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科研平台建设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学科建设办联系,联系人:张斌,联系电话:0551-82855636,相关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电子政务。

附件1:巢湖学院科研平台自主设置管理岗位工作人员.docx

附件2:巢湖学院科研平台自主设置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docx

 

科研处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