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安徽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6浏览次数:261

各有关单位:

2023年安徽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的通知》(皖科基础秘〔2023142号)文件精神,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条件和要求

1.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大胆使用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重大科技任务,40岁以下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3.项目主持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61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70周岁(195311日后出生),超龄一般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4.同一个项目主持人限申报1个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或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或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同一个项目不能同时申报年度省重大科技攻关专项、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和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

(二)其他条件和要求

5.项目申报单位(高校院所系指内设学院或研究所)和主持人承担的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

6.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

7.申报单位、法人、项目主持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

8.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9.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立项后,申报材料中承诺的考核指标,将作为项目合同书明确的考核内容,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承担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项目合同书。

10.在项目申报或立项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不符合上述条件和要求的,将取消其参加评审或立项资格。

二、支持方式和支持强度

1.项目实行不限额推荐,采取公开竞争方式进行立项支持,实施周期一般2-3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2.原则上每个项目省支持资金不低于100万元。鼓励联合沪苏浙龙头企业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开展协同攻关。

3.省财政资助资金可分期拨款,其中首年度拨款不低于资助总额的50%

三、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按领域选择“重大基础研究指南项目”等,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填报起始时间:202351016:00后,关闭时间:2023525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推荐。各单位积极指导项目申报人按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申报工作,并对申报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申报单位相关责任主体信用记录等进行审核,于520日前将申报书及申报汇总表一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初审。如需上传申报承诺书盖章版,请提前与科研处联系。

3.材料报送。为减轻申报单位和科研人员负担,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科研处项目管理科。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项目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张凌  联系电话:82360361

附件:1.2023年度安徽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doc

      2.2023年度安徽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推荐汇总表.doc

      3.2023年度安徽省重大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模板.doc


处            

 20235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