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确保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合肥大学最新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度合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经协商沟通,现就做好学校2025年度合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申请教师需对照《合肥大学硕士授权点名单》(附件5),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和研究情况等进行申报。
(二)申请教师需符合《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办法(修订)》(附件4)中“校内导师”申报基本条件。
(三)申请教师需符合《巢湖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导师选聘基本条件。
二、推荐要求
请各学院对照以上条件积极推荐符合要求的教师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合肥大学硕士研究生校内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2)及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版。
1. 《申请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二份,按照《汇总表》填表顺序排列。
2. 申请表首页的“二级学院”请填写合肥大学对应二级学院,盖章部分待邮寄对方二级学院后,由对方学院初审盖章。
3. 《申请表》填报近三年的学术成果,申请人须参考《申请表》中的填表须知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真实性由学院统一负责审核。
4. 纸质版支撑材料仅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按填表须知顺序单独装订(不与《申请表》装订在一起),材料中须含有人社厅等相关单位颁发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二)《合肥大学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资格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三、有关情况说明
(一)合肥大学实行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研究生处复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的程序。为确保我校教师申报质量,各学院负责人须全面掌握本学院教师申报情况,将优秀教师推荐为硕士研究生导师,并提前与合肥学院相关二级学院做好对接沟通工作。
(二)各学院请于4月16日下班前以学院为单位(不接受个人提交材料),将本学院教师的《申请表》(电子版、一式两份纸质版),支撑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以及汇总表(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统一报送至合肥大学对应二级学院。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研究生处备案一份。
(三)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研究生处联系。
联系人:王毓杰,电话:0551-82361536。
研究生处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