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推进学校现有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根据《巢湖学院学科建设与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重点学科建设进展情况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1.厘清重点学科建设进展情况,规范和加强学科管理。
2.对标对表发现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谋划重点学科建设目标与任务,进一步提升重点学科建设水平。
3.为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提供依据。
二、检查对象与周期
1.终期验收: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检查周期为2020年1月-2024年12月;体育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检查周期为2020年6月-2024年12月。
2.中期检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中国语言文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检查周期2022年7月-2024年12月。
三、检查标准与安排
(一)检查标准
本年度重点学科建设进展情况检查标准参照《巢湖学院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办法》(附件1)。
(二)检查安排
1.学科自查。2025年4月14日之前,各重点学科组织开展自查,认真填写《巢湖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进展情况终期验收/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所填报的业绩成果需按照要求提供支撑材料。
2.材料审核。2025年4月18日之前,科研处对各重点学科送交的建设进展情况检查材料进行审核。
3.学校检查。2025年4月30日之前,学校组织专家组评审,形成反馈评审意见,并确定检查结果。
四、检查结果评定
1.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各等级根据建设业绩、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评定。检查通过的,学校继续给予经费资助;检查不合格的需要整改,整改期限6个月,整改后再评审仍然不合格,给予撤销,并视情追缴已支出建设经费。
2.填报的业绩须为重点学科成员获得,且巢湖学院为第一单位,成员为第一完成人。不同成员获得的同一成果,只核算一次,且同一个人成果不得跨同一层级重点学科送审。
3.对存在研究无实质性内容、材料拼凑、抄袭等现象的项目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五、检查验收材料
1.《巢湖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进展情况终期验收/中期检查报告书》1份。
2.研究成果支撑材料1套。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须提交论文含版权页完整件;若成果获得奖励或专利,须提交证书复印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等;若以调查、实验完成的项目,须提交调查报告或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等;若成果为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程序光盘等。
3.《申请书》、《任务书》各1份。
注:支撑材料需按照研究成果分类自行设计目录,并按顺序依次扫描成PDF电子版(成果为软件形式除外)。
请各重点学科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检查工作。本年度检查提交材料要求为电子版材料,并于2025年4月16日前,将《巢湖学院重点学科建设进展情况终期验收/中期检查报告书》签字盖章版和匿名版、研究成果支撑材料、《申请书》、《任务书》分别扫描成PDF电子版,文件名称命名为“终期/中期检查材料:XX学科”,PDF电子版文件材料打包发送至联系人电子政务。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斌,联系电话:82855636。
科研处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