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岗位职责

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931

 1、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领导和负责全院教学、科研、实验室建设和行政、后勤等工作,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

 2、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扎实开展“为党人、为国育才”工作,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负责制定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验室建设等相关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就发展规模、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经费使用等重大问题,组织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报学校批准后实施。

 4、根据学校制定的职称评审办法负责组成评委会对本学院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进行评审推荐。

 5、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老师名单,组织编写和决定选用教材,督促、检查教学各个环节的落实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各教研室开展情况等

 6、负责教学和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及考核(包括管理干部人事安排、人员调出调进)、晋级、奖惩等提出建议,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7、加强内涵建设,组织对教学、教辅人员的业务培养、考核、评估工作,并对其聘用、晋级、奖惩提出建议;根据各专业发展需要,提出人才引进、 人员补充建议,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后上报学校批准。

 8、负责召集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教学、科研、管理等贯彻执行情况,及时采取办法和措施,以保证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的完成。

 9、安排学校下拨的经费指标,制定经费使用计划,负责学院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及教职工日常事(病)假审批工作

 11、全面如实地向学校上报本院情况,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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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