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巢湖学院2020年“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4浏览次数:1903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全校广大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根据《巢湖学院师德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20169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工会、团委、校学生会联合开展2020年“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在全校开展“我心目中的好教师”评选活动,选树一批业务精湛、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深受学生爱戴的先进典型,集中展现我校教师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营造尊师重教的校园氛围,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二、评选对象

全校一线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

三、评选名额

全校评选表彰10名“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其中一线专任教师8名,专职辅导员2名。

四、评选条件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刻苦钻研、严谨笃学,创新进取,以教书育人为己任,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观念,切实承担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深受广大学生喜爱;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及以上,忠诚教育事业,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无教学事故;

(三)评选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学水平高、学生评教效果较好,得到同行普遍认可;申报者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

2.长期工作在学生思想教育第一线,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班级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五、评选流程

(一)宣传发动。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动员。

(二)学院推荐。各学院在个人自荐与组织推荐的基础上,确定1-2名候选人,参加学校评选,并于202073日之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推荐情况汇总表》及其相关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宣传部904办公室,联系人:崔苏如,电话:82361410

候选人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1)候选人推荐表;(2)候选人推荐情况汇总表;(3)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及500字事迹简介;(4)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印证材料(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照片,方便后期宣传报道),反映个人事迹或工作、生活情况的近期彩色生活照片和证件照片各1(须提供原图,证件照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2JPG格式)

(三)展示投票。在巢湖学院官方微信(微信号:chuedu)展示候选人事迹,进行线上投票。

(四)综合评选。按照投票得票情况,确定入围“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人选。校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工会、团委将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对入围人选进行评议,广泛听取学生代表意见后,拟定“我心目中的好老师”人选。对拟定人选进行广泛公示,无异议后,授予“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荣誉称号。

(五)总结表彰。学校将通过校园网、校报、微信平台以及宣传橱窗展板等对“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获奖者先进事迹进行展出,并根据安排适时进行总结表彰。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打造优秀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发展的有力抓手,是宣传优秀教师高尚品质、沟通联系师生的有效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申报评选活动。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宣传部、团委、学工部等部门要将“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及“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各学院要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到“我心目中的好老师”评选活动中来,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三)规范程序,认真落实。各学院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做好评选工作;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要精心组织学生按照评选标准,评选推荐“我心目中的好老师”。

  

  

附件1. 巢湖学院“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2 巢湖学院“我心目中的好老师”候选人汇总表.docx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教务处 工会 团委  

20206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