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一次重申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外出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2浏览次数:2809

各学院:

近日,上海等地相继出现本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且感染人数增长趋势,多地已将疫情防控响应等级上调。根据学校疫情防控专项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为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再一次重申如下:

1.严格落实实习审批报备制度。学院组织学生外出实习(包括岗实习、写生等)应提前两周向教务处提交巢湖学院校外实习申请表(附件)及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方案经教务处同意后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备案。报备内容包括:外出实习计划、实习单位概况、起止时间、班级、人数、指导教师等情况。

  2.加强自主实习管理。自主实习学生的实习与安全由所在学院负责管理,学生管理部门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报告学生出行轨迹及身体健康情况,校内指导教师应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关注学生实习状态,坚决杜绝出现“管理盲区”。

3.严格选择外出实习地点、单位。各学院要在低风险地区选择合法经营、管理规范、实习设备完备、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的单位安排学生实习,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进行实习。

4.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麻痹意识与侥幸心理,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节点上,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承担并主动履行学生实习管理的主体责任,及时传达学校有关疫情防控相关精神,继续利用班级疫情防控工作微信群QQ群,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对外出实习学生做好疫情防控教育与信息推送。

5.进一步做好实习管理,夯实管理责任。各学院要加强与实习单位的交流对接,并安排专人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对外出实习学生,要严格落实健康打卡工作,确保不漏一人。同时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学生实习期间因事必须外出的,须通过“易班·今日校园”办理请销假手续,返回前须向辅导员报告自己的行程等有关信息。对在外实习期间不履行请假手续无故逾期返回的学生要严肃批评教育,并视情节严重给予相应校纪处分。

6.进一步做好摸底排查,实施信息报送。各学院要安专人对实习学生工作变化、健康状况进行摸排统计,将统计结果及时报给教务处实践科。实习回来要及时告知教务处。

7.鼓励各学院结合实习内容和专业特点,创新实习教学模式,采用仿真实习、线上线下混合实习、企业技术人员直播或企业提供的“云实习”等多元化实习实践方式。

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要继续压紧压实防控主体责任,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附件:巢湖学院校外实习申请表.doc



教务处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