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按计划顺利完成2021届毕业生毕业、学位授予各项工作,现就做好2021届毕业生毕业前有关工作及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前有关工作 1.5月31前学生登录学信网完成信息核对工作; 2.6月2日前各学院完成各类成绩(含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成绩、实习成绩等)登录与审定工作; 3.6月7日前学生完成欠费清缴工作。 二、毕业、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 (一)基本程序 2021届毕业生毕业资格、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按照学院初审、教务处复审、学校终审的程序进行。 (二)依据文件 1.对应年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巢湖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校字〔2017〕123号); 3.《巢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校字〔2017〕124号); 4.2017级之前延期毕业的学生依据《巢湖学院学年学分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院字〔2013〕137号)、《巢湖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院字〔2013〕138号)。 (三)时间安排 1.6月7日前各学院将初审结果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统计等相关表格见附件1。 2.未达到毕业条件而要求延期毕业的,学生本人应于6月2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延期毕业申请(附件2),学院审核同意后,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7日前将延期毕业申请汇总表(附件3)连同学生延期毕业申请表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科。未按要求履行手续的,学校将按相关文件予以统一清理。 3.6月15日前教务处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并提交学校最后审定,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上述内容及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并在上报教务处初审结果前将毕业资格审核、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反馈给学生,让学生知晓。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学籍科方帆老师联系,电话:82360387。
教务处 2021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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