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9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巢湖学院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实施办法》以及2020—2022年度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学校2020—2022年度立项的“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

二、检查验收内容

1.本次检查验收分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两个阶段。

1对建设周期已到期的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对建设周期未到期的项目进行中期检查(见附件1)

2)对建设周期未到期的项目项目建设任务已完成预期目标,可申请提前结项验收。

2.项目负责人须于202458日前按照《项目申报通知》规定和要求申请检查验收,并提交《巢湖学院“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报告书》(见附件2《巢湖学院“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有关支撑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申请结项的一律予以撤项。

 三、检查验收材料

1.项目《检查验收报告书》或《项目中期检查表原件1份;

2.项目成果支撑材料1套。若成果以论文形式公开发表,须提交论文含版权页完整件;若成果获得奖励或专利,须提交证书复印件;若成果为设计实物,须提交设计方案、设计过程稿、实物照片等;若以调查、实验完成的项目,须提交调查报告或实验方案、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等;若成果为软件,须提交用户使用说明、程序光盘等。

3.项目《申请书》、《任务书》1份。

注:本年度项目检查验收材料须按顺序依次扫描成PDF电子版成果为软件形式除外),并请于规定时间内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纸质版材料1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联系人电子政务。

四、项目结果评定

1.成绩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成绩“不合格”的项目将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6个月。整改不合格的项目作撤项处理并视情追缴已支出建设经费。

2.对存在研究无实质性内容、材料拼凑、抄袭等现象的项目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张斌   联系电话:82855636


附件1:巢湖学院2020-2022年度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检查验收名单.xlsx

附件2:巢湖学院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检查验收报告书.doc

附件3:巢湖学院“学科建设质量提升工程”项目中期检查表.docx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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