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大数据学院2025届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发布时间:2025-05-15浏览次数:10

一、组织安排

(一)答辩工作委员会

主任:陈佩树

副主任:郝江锋

成员:翟渊潘、岳霄霄、殷慧敏、谢乙莹

(二)答辩委员会

组长:陈佩树

成员:郝江锋、马永梅、徐富强、吴云标、苏先锋、丁健、李晓萌、王珺、潘亚丽、陈淼超

(三)答辩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5月17日(周六)上午8:00

地点:博学楼303、博学楼304、博学楼305、博学楼306、博学楼310、博学楼311、博学楼312、博学楼313、博学楼314、博学楼315、博学楼316、博学楼105

二、答辩程序

1、答辩分为十三个小组,每组由答辩组组长负责组织与安排。

2、注意事项:

1)答辩前,指导教师需按照校院两级论文质量标准和规范要求,审查学生论文;答辩中,答辩教师需认真负责,严格按照学院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要求审阅学生论文,答辩组在整组答辩结束后及时汇总答辩意见,给出答辩结论。

2)学生需提前准备好:①答辩PPT(5分钟左右);②携带论文打印稿不少于3份,查重率检测报告(简明报告单)1份(如有需要可自带电脑)。

3)作者自述:结合PPT简要介绍自己的论文情况。如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还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或者自述选题的根据、意义、文章的主要观点,结构框架,主要研究方法,获得什么样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

4)每位评委老师可提出2~4个明确的问题;作者针对问题回答。

3、答辩组组长总结。

4、汇总,评出优秀论文,填写《答辩记录表》和答辩总结。

三、相关要求

答辩结束后,学生需在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答辩评委意见认真修改论文。

1)答辩组给出大修意见的论文,修改后需提交答辩委员会重新审定。

2)本次答辩不合格的论文,需要参加二次答辩(具体时间与地点安排,后续通知)。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2025届毕业生论文答辩安排表.xlsx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