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巢湖学院软件正版化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浏览次数:403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要求和国家版权局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署以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内容

各单位对使用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数据库、中间件、各类专用软件等进行全面排查 , 建立软件正版化使用情况台账。对于未进行正版化配置的操作系统和办公软件,须于2023年7月26日前,参照巢湖学院软件正版化服务平台(http://ms.chu.edu.cn)的操作说明完成正版化配置;对于未进行正版化配置的其他专用软件、数据库等,要积极整改,尽快完成软件正版化覆盖。

二、工作要求

软件正版化工作对推动发展软件产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也是管理规范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进一步认识软件正版化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本单位软件正版化排查和整改工作。

(一)加强软件使用管理。要科学制定软件配置计划和采购方案,加强软件正版化宣传和排查,严格把关设备报废环节,及时进行软件回收处理。

(二)加强软件配置管理。软件配置要遵循安全性、适用性、经济性原则,商业软件、随机附带软件、开源软件、免费软件均需纳入配置管理,不得配置与工作无关的各类软件。

(三)加强软件资产管理。要将软件资产纳入本单位资产管理,建立并及时更新软件台账,台账应登记单位人数、计算机数、软件使用、随机预装软件使用情况。

(四)加强软件维护管理。要规范软件安装、升级、卸载和维护流程,提高软件资源使用效率,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三、有关事项

请各单位于7月26日前完成本单位软件排查,并填写《正版软件使用情况自查表》(见附件),报送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报送方式:以电子版通过电子政务平台发送至信息化处王坤。

以上未尽事宜,请及时与信息化处联系。

联系人:王坤,联系电话:0551-82361800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       

                           2023年7月20日        


附件:正版软件情况自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