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春学期住宿费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浏览次数:1306

各学院、校直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已缴纳2020年春学期住宿费的学生全额退还住宿费400元/人。现将有关退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进度

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及非毕业班学生住宿费分别于2020年7月6日、7月7日退至学生建行卡中。

对于未缴纳2020年春学期住宿费的学生,学校调减住宿费应收数400元,此次不予退费。

二、相关事项

部分学生因身份证过期、银行卡失效等原因,导致退费失败的,相关部门将退费失败名单及原因反馈至辅导员,由辅导员通知退费失败的学生提供新的建行卡号或更新绑定银行卡身份证信息。

请各学院和相关单位及时将上述事项通知到学生。

 

 

财务处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