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岗位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掌握各种结算办法和手续,不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2.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收付款后,要在收付凭证上加盖出纳人员签章。未经批准没有记账凭证的,不得收、付款包括签发转账支票。

3.根据办理完毕的有关记账凭证,逐笔核对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对现金和银行存款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4.库存现金不得超过正常三天使用的金额,超过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库,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库存现金与账不符时,应及汇报并查明原因。

5.不准“坐收坐支”现金。现金及票据的存放要注意安全,离岗时必须将现金及支票放入保险柜,以保证安全。

6.要妥善保管各种印章、空白票据,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

7.签发转账支票时根据一体化系统提供受理号汇款,签发现金支票需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加盖学校财务专用章。

8.及时存取银行结算据,妥善保管,做到不丢失、不误期。

9.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次月第一个工作日与银行对清账目。并对未达账项做余额调节表。

10.对保险柜密码要保密,下班时应即锁又转动号码,钥匙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

11.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