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核算岗位工作职责:

1.熟悉国家有关的工资政策,掌握工资标准和各种补贴、津贴的标准和范围,保证工资政策的正确执行。

2.根据批准的工资预算,会同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津贴的支付,分析工资的预算执行情况。

3.负责工资资料的更改、登记、保管,根据人事部门提供的工资变动通知及时调整工资,按月准确准时核发每位教职员工的月工资。

4.根据有关规定负责从工资中代扣有关款项,如个人所得税、职工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等相关款项,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5.根据人事部门下发的教职工调入、调出、停发、扣发、增资、校内调动等变动通知单,做好工资转移及工资变动,对调出的人员要在“工资转移关系单”上加盖财务处公章。

6.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及合肥市社会保障局的通知时间,按规定标准每年对职工住房公积金及医疗保险等进行及时调整。

7.每年对工资表及相关工资档案装订存档,每月向审核制单人员提供工资汇总表及工资变动情况表以便填制记账凭证。

8. 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