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巢湖学院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费调整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浏览次数:631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皖发改价费〔2021 〕348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180 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同意,从2023 年秋季入学新生,我校网络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体育教育三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执行新的学费标准 5635/生•学年,在校老生仍按原学费标准执行。保留学籍复学的学生,按当年注册学籍时的学费政策(即老生老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