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往来款清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9浏览次数:10

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经济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对2025年上半年往来款清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1. 发生的各类暂付款,包括个人借款、培训费、版面费、基建预付款等,在相关业务结束后,经办人应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手续。

    2.发生的各类暂存款,主要为项目完成已达到退还条件的保证金、质保金等暂存款项。

二、办理方式

1. 暂付款结算办理方式:个人借款还款应到财务处进行还款;发票冲账应通过“财务平台”→“网络报销”→“日常报销录入”模块按要求填报审批,支付方式栏注意选择“冲借款”。

2. 暂存款结算办理方式: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下载《巢湖学院保证金退还申请表》,按要求进行填写并审批。

3.审批完成后经办人员将相关材料递交至财务处核算科。

三、其他事项

1.财务处会将各相关单位暂付款明细表和暂存款明细表通过OA发送至相关部门负责人,请各部门负责人及时督促经办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2.对于项目执行不力发生违约情形,需要没收项目保证金、质保金的,请提交一份情况说明至财务处核算科。

3.整理未核销暂存款及暂付款明细表时间为2025年6月5日,已完成清理的往来款无须处理。

4.暂付款还款、冲销期限为3个月,已完成相关业务的可提前办理相关手续;超期的暂付款财务处可采取相关措施强制进行还款。

如有疑问,请与财务处核算科联系,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2361538。

 

 

                                         财务处

                              2025年6月9日